关于开展代理报检单位2009年度年审的通知
各代理报检单位: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开展2009年度我省代理报检单位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时间满一年的代理报检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一)。
二、网上申请
㈠时间: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
㈡:申请办法
登陆www.eciq.cn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代理报检单位年审
三、申请材料:
1.《代理报检单位年审报告书》,《年审报告书》统一格式(附件二);
2.《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副证;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同时交验正本;
4.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交验正本;
5.单位注册登记信息中所有《报检员资格证》人员名单清单(附件三)并同时交验《报检员资格证》正本。
四、申请材料送交地点和时间表
1.2010年3月25日前;
2.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赣水路9号)检务处报检科。电话:82337584
五、审核
㈠我局对企业提交的年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企业应在年审申请时间内重新提交,超过年审时间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按逾期年审处理;
㈡我局对企业年审材料的真实性及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代理报检单位资质变动情况、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情况、2009年度代理报检业务及报检差错情况、遵守检验检疫代理报检规定的情况、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所属报检员的违法违规情况等;
㈢我局根据需要将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㈣对以下情况我局将作出年审不合格的决定,并签发年审不合格通知书。
1.单位资质变动,不再具备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要求的;
2.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或年度内多次被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的;
3.违反代理报检管理规定,扰乱报检秩序,情节严重的。
六、我局将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应参加年审但逾期未提交年审申请的;或未经我局同 意,延期提交年审申请的,作暂停代理报检处理;对年审不合格的代理报检单位,我局将取消其代理报检资格。
附件1:年审单位名单
附件2:代理报检单位年审报告书
附件3:报检员资格证人员清单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